被诉商标侵权 2010年10月26日,唯冠国际再次以中国iPad商标拥有者的身份向苹果公司叫价100亿元。专业人士认为,苹果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或面临赔偿。 1月29日消息,苹果将平板电脑命名为“iPad”可能遭遇商标问题,因为富士通早已申请了这一商标。据国外媒体报道称,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网站上的资料显示,富士通2003年就申请将“iPad”作为一款手持式计算设备的商标。苹果在向美国专利和商标局递交的一份文件中表示将就富士通的申请提出异议,需要在当地时间2月28日前提交相关文件。富士通的代理律师爱德华·潘宁顿(Edward Pennington)昨天说,“苹果可能需要与我们谈判,但目前我们尚未与苹果有过直接接触。” 根据USPTO的文件显示,一家特拉华州代理机构在1月16日为一款设备申请“iPad”商标。申请显示,该商标将涵盖包括计算机、纸张、玩具和通信设备在内的多种商品。苹果此前也曾使用一家特拉华州代理机构为其申请了“iPhone”商标。截至目前,苹果对此报道未置可否。